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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nBuddy 夥伴運營條款

版本 2026-09-07

本條款與服務條款一並適用於發佈和提供活動的夥伴。

第1條 資格與批准

  1. 年滿19歲,準確提交公司所需身份、資料、聯繫方式、結算及審核資訊。
  2. 批准不擔保質量或收入;可根據安全、合規、內容、歷史要求補充或拒批。
  3. 所需資質、申報、許可、保險、場地批准由夥伴覈實維護,並按要求提供證明。
  4. 夥伴獨立規劃提供活動,不是公司僱員;但不排除按實際關係適用的勞動、稅務或消費者保護法律。

第2條 發佈活動

  1. 準確填寫標題、說明、照片、日程、地點、時長、語言、包含與不包含項目、條件、上限、價格、安全事項。
  2. 價格包括約定包含的必要門票、座位、餐飲、設備等;其他費用付款前明確項目與估計範圍。
  3. 不得擅用他人作品、照片、商標或個人資訊。
  4. 公司可要求修改或下架明顯錯誤、違法、高風險或不符合服務宗旨的活動。

第3條 履約

  1. 確認後按公佈時間、地點、語言和內容誠信提供。
  2. 開始前核對人數與準備,安排包含的門票、座位、餐食訂單和設備等。
  3. 未明確包含送返陪同則無此義務,但提供結束地點和安全出行基本指引。
  4. 不得要求站外支付、額外酬謝或未披露的必要費用。

第4條 變更與取消

  1. 日期、開始時間、地點、主要行程、語言、包含項目重大變更須在服務內同意,之前不視為確認。
  2. 不可避免取消時盡早操作並告知公司及遊客原因,不得要求遊客代取消。
  3. 開始前至少7天取消可能免取消費,但頻率及損害可能導致警告或降低展示。
  4. 不足7天可收實付額20%取消費;客觀證明重病、事故、政府管制等難以預見或避免原因,可免除費用或處罰。
  5. 取消預訂遊客全額退款,夥伴無報酬。

第5條 遲到與未到場

  1. 提前到達,預計延誤時立即通過消息或登記方式通知。
  2. 未約定遲到至少15分鐘,可退遊客實付額20%,反映在結算中。
  3. 遲到至少30分鐘遊客終止時全額退款,可警告夥伴。
  4. 確認未到場且無法聯繫,全額退款並可立即暫停或終止資格;可另扣或收實付額20%取消費。
  5. 可要求消息、通話嘗試、位置或交通證據覈實事實及不可避免原因。

第6條 安全與緊急事件

  1. 檢查並說明危險、天氣、路線、設施及注意事項。
  2. 不得提供超出專業和資質的醫療、駕駛、高風險休閒或需許可的服務。
  3. 事故、失蹤、暴力、性騷擾、健康緊急事件應停止活動,先聯繫112、119等當地緊急機構,再報告公司。
  4. 公司不是實時救援機構,不替代現場安全措施,但不得延遲受理、保存預訂付款記錄、帳戶保護、機構合作和後續支持。
  5. 事故或重大安全問題後24小時內提交經過及措施;緊急處置導致延遲會予考慮。

第7條 接待與反歧視

  1. 不得因國籍、種族、性別、性取向、性別認同、殘疾、宗教、年齡等歧視侮辱。
  2. 不得性騷擾、欺凌、威脅、跟蹤、強迫、未經同意接觸拍攝或要求私人會面。
  3. 翻譯、餐飲點單等包含支援按約提供;涉及需專業資格的醫療法律翻譯,可拒絕並推薦適當機構。
  4. 詳見社區與安全政策

第8條 個人資訊與聯繫

  1. 確定預訂獲得的遊客暱稱、圖片、人數、要求、聯繫資料僅用於準備、聯絡、安全及糾紛。
  2. 不得用於廣告、私人聯絡、其他服務推廣、名單編制或第三方提供。
  3. 預訂結束且糾紛無需保留時立即刪除另存資料。
  4. 發現洩露或誤發立即報告並配合防止擴散。

第9條 評價與糾紛合作

  1. 不得以評價發表、刪除、修改為條件提供好處或暗示不利後果。
  2. 合理提供取消、退款、安全、質量調查所需的消息、收據、預訂證明、門票及運營材料。
  3. 對協調結果可在通知14天內附依據提出異議。

第10條 費用、結算與稅

  1. 報酬、平台費、退款、取消費依傭金與結算政策
  2. 標準不含稅20%加VAT2%,總扣22%;早期夥伴10%加VAT1%,總扣11%,均按實際銷售額。
  3. 夥伴負責申報納稅;公司可依法代扣或提交資料。

第11條 限制與終止資格

按嚴重性、重復性、損害、緊急性可警告、隱藏活動、限制新預訂、暫緩結算、暫停或終止。以下可無預警緊急限制:

  • 未到場、暴力、性騷擾、詐騙、重大隱私侵害
  • 無許可活動等需立即停止的違法
  • 會員生命、身體、財產的緊迫危險

盡可能通知原因和申訴方式,緊急性消除後根據材料復核。

第12條 聯繫

  • 電子郵件:contact@hanbuddy.kr
  • 電話:+82 10-8297-0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