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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nBuddy 伙伴运营条款

版本 2026-09-07

本条款与服务条款一并适用于发布和提供活动的伙伴。

第1条 资格与批准

  1. 年满19岁,准确提交公司所需身份、资料、联系方式、结算及审核信息。
  2. 批准不担保质量或收入;可根据安全、合规、内容、历史要求补充或拒批。
  3. 所需资质、申报、许可、保险、场地批准由伙伴核实维护,并按要求提供证明。
  4. 伙伴独立规划提供活动,不是公司雇员;但不排除按实际关系适用的劳动、税务或消费者保护法律。

第2条 发布活动

  1. 准确填写标题、说明、照片、日程、地点、时长、语言、包含与不包含项目、条件、上限、价格、安全事项。
  2. 价格包括约定包含的必要门票、座位、餐饮、设备等;其他费用付款前明确项目与估计范围。
  3. 不得擅用他人作品、照片、商标或个人信息。
  4. 公司可要求修改或下架明显错误、违法、高风险或不符合服务宗旨的活动。

第3条 履约

  1. 确认后按公布时间、地点、语言和内容诚信提供。
  2. 开始前核对人数与准备,安排包含的门票、座位、餐食订单和设备等。
  3. 未明确包含送返陪同则无此义务,但提供结束地点和安全出行基本指引。
  4. 不得要求站外支付、额外酬谢或未披露的必要费用。

第4条 变更与取消

  1. 日期、开始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行程、语言、包含项目重大变更须在服务内同意,之前不视为确认。
  2. 不可避免取消时尽早操作并告知公司及游客原因,不得要求游客代取消。
  3. 开始前至少7天取消可能免取消费,但频率及损害可能导致警告或降低展示。
  4. 不足7天可收实付额20%取消费;客观证明重病、事故、政府管制等难以预见或避免原因,可免除费用或处罚。
  5. 取消预订游客全额退款,伙伴无报酬。

第5条 迟到与未到场

  1. 提前到达,预计延误时立即通过消息或登记方式通知。
  2. 未约定迟到至少15分钟,可退游客实付额20%,反映在结算中。
  3. 迟到至少30分钟游客终止时全额退款,可警告伙伴。
  4. 确认未到场且无法联系,全额退款并可立即暂停或终止资格;可另扣或收实付额20%取消费。
  5. 可要求消息、通话尝试、位置或交通证据核实事实及不可避免原因。

第6条 安全与紧急事件

  1. 检查并说明危险、天气、路线、设施及注意事项。
  2. 不得提供超出专业和资质的医疗、驾驶、高风险休闲或需许可的服务。
  3. 事故、失踪、暴力、性骚扰、健康紧急事件应停止活动,先联系112、119等当地紧急机构,再报告公司。
  4. 公司不是实时救援机构,不替代现场安全措施,但不得延迟受理、保存预订付款记录、账户保护、机构合作和后续支持。
  5. 事故或重大安全问题后24小时内提交经过及措施;紧急处置导致延迟会予考虑。

第7条 接待与反歧视

  1. 不得因国籍、种族、性别、性取向、性别认同、残疾、宗教、年龄等歧视侮辱。
  2. 不得性骚扰、欺凌、威胁、跟踪、强迫、未经同意接触拍摄或要求私人会面。
  3. 翻译、餐饮点单等包含支援按约提供;涉及需专业资格的医疗法律翻译,可拒绝并推荐适当机构。
  4. 详见社区与安全政策

第8条 个人信息与联系

  1. 确定预订获得的游客昵称、图片、人数、要求、联系资料仅用于准备、联络、安全及纠纷。
  2. 不得用于广告、私人联络、其他服务推广、名单编制或第三方提供。
  3. 预订结束且纠纷无需保留时立即删除另存资料。
  4. 发现泄露或误发立即报告并配合防止扩散。

第9条 评价与纠纷合作

  1. 不得以评价发表、删除、修改为条件提供好处或暗示不利后果。
  2. 合理提供取消、退款、安全、质量调查所需的消息、收据、预订证明、门票及运营材料。
  3. 对协调结果可在通知14天内附依据提出异议。

第10条 费用、结算与税

  1. 报酬、平台费、退款、取消费依佣金与结算政策
  2. 标准不含税20%加VAT2%,总扣22%;早期伙伴10%加VAT1%,总扣11%,均按实际销售额。
  3. 伙伴负责申报纳税;公司可依法代扣或提交资料。

第11条 限制与终止资格

按严重性、重复性、损害、紧急性可警告、隐藏活动、限制新预订、暂缓结算、暂停或终止。以下可无预警紧急限制:

  • 未到场、暴力、性骚扰、诈骗、重大隐私侵害
  • 无许可活动等需立即停止的违法
  • 会员生命、身体、财产的紧迫危险

尽可能通知原因和申诉方式,紧急性消除后根据材料复核。

第12条 联系

  • 邮箱:contact@hanbuddy.kr
  • 电话:+82 10-8297-0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