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于伙伴提供活动产生的销售款、平台服务费、取消退款和结算。
1. 费率
- 标准不含税平台费为实际销售额20%;其增值税(VAT)为不含税费用的10%,即销售额2%,合计扣除22%。
- 获批早期伙伴可适用不含税10%的费率,VAT相当于销售额1%,合计11%。
- 22%和11%是费用与其VAT的合计扣除率,不是独立费率,也不是在活动销售额上另扣10%VAT。
- 发布或接受预订前,应可在结算页或通知中分别核对费率、VAT及合计扣除率。
- 费率改变提前30天通知;变更前已确认预订采用付款时费率。税法变更则采用变更后的法定VAT税率。
2. 计算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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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销售额指游客折扣后实付金额中分配给该活动的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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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承担的优惠可按另行促销条件在计费前补足;伙伴承担的优惠按折后金额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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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完成预订计算如下:
不含税平台费 = 实际销售额 × 适用费率平台费VAT = 不含税平台费 × 10%预计结算 = 实际销售额 − 不含税平台费 − 平台费VAT − 其他预先告知的扣款 -
明细分别显示每笔销售额、折扣、费率、不含税费用、VAT、总扣款、退款、调整及最终支付额。
3. 取消退款的反映
- 法定撤回、公司或伙伴责任、一般取消等全额退款部分不产生平台费、其VAT或伙伴报酬。
- 游客一般取消退50%时,以公司保留的销售额50%计算费用、VAT及结算。
- 不退款的一般取消或未到场按全额销售计算。
- 伙伴责任导致部分退款按余额计算;全额退款不支付报酬。
- 伙伴在开始前不足7天取消,可收实付额20%取消费;未到场除全额退款外另可收20%取消费。
- 公司垫付退款及伙伴取消费可抵扣待结算款;不足时书面说明依据与付款方式。
4. 周期与支付
- 以完成月份最后一天截止结算,原则上于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至伙伴本人注册账户。
- 结算日为银行休息日时可顺延下一工作日。
- 账户错误、未完成身份验证、税务信息缺失或银行故障可导致延迟;说明原因与必要措施。
- 收到明细14天内可提异议;之后明显计算错误或法定权利仍可复核。
5. 暂缓与调整
仅就相关金额在必要期间暂缓:
- 取消、退款、拒付或支付纠纷处理中
- 合理怀疑诈骗、虚假预订、冒名或条款违反
- 需核实服务提供或账户持有人
- 法律或主管机关合法请求
告知原因、金额和解除条件,不统一扣留与调查无关的确定款项。
6. 税款与凭证
- 伙伴依法申报所得和纳税。
- 平台费VAT是公司向伙伴提供平台服务的税,与伙伴销售活动本身的所得税、VAT等不同。
- 公司出具依法必要的税务发票、收据或结算凭证,可依法代扣、提交付款报表或要求税务资料。
- 伙伴应保持结算账户及税务信息准确。
7. 终止后结算
注销或终止资格后仍支付已完成活动的确定款项;涉及未决退款、拒付、损害赔偿或法定保存义务的金额可暂缓至确定。
8. 联系
- 邮箱:contact@hanbuddy.kr
- 电话:+82 10-8297-0110